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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中山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
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发文时间:2016年5月19日
中山科发〔2016〕65号
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中山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中山市科学技术局
2016年5月18日
附 件:
附件:中山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.doc(27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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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》修改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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